一、

医疗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

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的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具体赔付的金额和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三、

如何在医疗事故后提出申诉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的申诉方式有: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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