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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6月26日,自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五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新闻通气会,解读2023年新修订的《自贡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引导、激励全市各类组织积极申报第五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
会上,市质量强市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余忠介绍了上一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评定情况,并通过新旧管理办法对比,解读了修订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原因及依据、市政府质量奖定位及作用、修订前后主要变化,同时对第五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评定数额、奖励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唐捷通报了2022年度全市部分重要工业品省市级监督抽查情况。
据了解,第五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范围共6类组织,包括制造业、工程建设行业、服务业生产经营组织,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
申报条件包括一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3年以上;三是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等有所创新,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品牌建设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四是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无重大及以上质量投诉;五是近3年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无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失信名单及行政处罚记录;六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声誉良好。
据悉,申报时限为2023年6月6日-7月25日。政府质量奖主办的单位为自贡市人民政府,评定周期为2年,每届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市政府对获得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颁发证书、奖牌,对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下一步,自贡市将进一步强化市政府质量奖标杆引领作用、示范带动作用、导向作用,引导各类组织走“质量取胜”道路,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品牌争创意识,擦亮“自贡造”质量品牌,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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