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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于日前完成新一轮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与2011年声环境功能区划相比,本次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增加10.6平方公里,其中,1类区减少8.24平方公里,2类区、3类区分别增加8.66、9.95平方公里,未划分0类区。
据介绍,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包括5种类型:0类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此次市区(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范围为:北起滨江大道北段和朱永路,南至大通镇老镇路,西起滨江大道,东至义安经开区边界,区划面积约141.8平方公里;枞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范围为:北起官埠桥镇,南至长江路和夹江路,西起G237公路,东至高岗村,区划面积约27.2平方公里。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分为四大类,其中1类区6个,总面积56.81平方公里;2类区16个,总面积24.85平方公里;3类区10个,总面积59.92平方公里;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区域及市汽车站、高铁铜陵站。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探索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努力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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